技术全球化已经结束,强知识产权正在取而代之。技术全球化已经结束,强知识产权正在取而代之。

从xAI事件看中美对技术越界的不同理解

作者:Han Qin,Jarsy CEO,来源:@hqinjarsy

从 xAI 事件看中美对技术越界的不同理解。为什么是制度背景,而不是个人选择,决定了他的结局?

最近硅谷华人圈都在讨论 Xuechen Li 偷窃 xAI 代码一事。大家什么反应都有,有说是个人道德问题的,有谈教育失败的,有谈偷窃文化的。

但我觉得这些判断都有点表面化。如果我们把视角从他个人移开,放到不同制度如何理解技术越界上,那这起事件反而成为一个极好的样本。

尤其是中美两套制度,对技术,边界,法律责任的理解,几乎是相反的。

很多从中国成长路径出来的精英,会默认一个前提技术是中立的,代码是知识,知识就应该自由流动。但这只是中国语境下形成的经验投射,而不是美国制度的真实前提。

在中国制度环境中,技术常被视为发展资源,而非主权资产。技术流动的正当性,往往由发展目标来背书。既然发展是硬道理,技术“流动流动”不是不行。

越界是否严重,取决于是否造成可见损失,是否触碰政治红线,和是否影响宏观稳定。而技术本身,很少被视为天然需要刑法保护的对象。

在社会实践中很多问题是先发生,再内部消化,最后由行政或民事处理。刑责并不是第一反应。

这会训练出一种非常典型的风险认知:只要没造成明显后果,就还有解释和补救空间。

尤其在技术组织中决策被视为集体行为,责任被组织结构稀释,个人很少被当作独立法律主体直接追责。而且这套经验,在中国是相当有现实基础的。

所以在中国的商战中,常常看到或者听到“挖角”,很少听到“并购”。

而美国制度,对同一类行为的理解几乎完全不同。第一条准则就是技术是财产权,也是国家安全资产。

在美国,尤其在 AI,半导体,算法等领域,代码是商业秘密,是核心 IP,有时候在特定领域直接等同于国家安全资源。在 xAI 这类公司中,技术可不是“知识”,而是“受保护对象”本身。

而且美国法律体系高度强调个人独立责任,不因组织地位,技术贡献,或者聪明程度而减免。根本不存在“这是为技术进步”,“这是为了更好研究”的免责叙事。

这也是为什么在美国的商战中,更多听到“并购”,而很少听到“挖角”。

把中美两套制度放在一起,会看到一个非常关键的差异。中国制度训练的是对结果的敏感,有没有造成问题,会不会影响稳定,能不能内部消化?而美国制度训练的是对边界的敬畏,你有没有授权,你是否跨越了不可谈判的线?

在中国,红线往往在后果显现之后。在美国,红线存在于行为发生之前。

为什么这类事件会集中发生在最聪明的人身上呢?因为中国精英技术路径长期强化的是突破边界,优化规则,在灰度中找到空间。

而当这套能力被带入美国制度环境时最容易越界的,恰恰是边界处理能力最强的人。不是因为他们不懂法律,而是因为他们从未在成长过程中,被制度真正惩罚过。

所以,xAI 这类事件真正揭示的不是某些人的道德问题,而是当中国培养的技术精英,进入以边界优先,主观意图定罪为核心的美国制度时,如果仍然沿用结果导向的风险直觉,出大问题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技术全球化已经结束,强知识产权正在取而代之。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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