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巴嫩總理納瓦夫·薩拉姆週五表示,政府已提出一項法律草案,以解決已使經濟癱瘓六年的金融危機,稱其符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標準,並將恢復對黎巴嫩的信心。
該法律草案將於週一由內閣討論,旨在解決金融系統中巨大的資金缺口,並允許被凍結存款的儲戶逐步收回他們的資金。
該草案需要獲得黎巴嫩分裂的議會批准。
這是自2019年黎巴嫩金融系統在數十年的腐敗、浪費和不可持續的金融政策後崩潰以來,首個浮出水面的法律草案。
世界銀行將這場危機列為自19世紀中期以來全球最嚴重的危機之一。它凍結了儲戶的美元帳戶,阻止了提款,並使黎巴嫩鎊貶值了超過90%。2022年,政府將危機造成的損失定為約700億美元,這一數字現在可能更高。
在薩拉姆的新聞發布會之前分發給媒體的法律草案,設想在四年內以每月或每季度分期付款的方式向小額儲戶(即存款價值低於10萬美元的儲戶)償還。
根據該法律草案,超過10萬美元的存款將透過中央銀行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償還,每年向持有人支付的價值不低於2%。
這些證券的到期期限將設定為:存款價值高達100萬美元的為10年,存款價值從100萬美元到500萬美元的為15年,存款價值超過500萬美元的為20年。
中央銀行為償還部分存款而發行的證書將由中央銀行所擁有資產的收入、收益和回報以及任何資產出售所得(如果發生)作為支持。
該法律草案要求國際審計公司在法律通過後一個月內對中央銀行的資產進行評估,以確定資金缺口的規模。
黎巴嫩國家欠中央銀行的債務將轉換為「一種債券,其到期日和年利率將由財政部和黎巴嫩中央銀行協商確定」。
Byblos銀行首席經濟學家納西布·戈布里爾告訴路透社:「該法律草案基本上將償還存款現金部分的責任放在商業銀行身上,並推卸了國家的任何責任」。
該法律草案還尋求強制遣返在崩潰前幾個月從黎巴嫩轉出的大額資金。草案稱,包括銀行主要股東在內的人將有三個月時間遣返資金,否則將面臨其價值30%的稅收。
薩拉姆補充說:「該法律草案可能並不完美——事實上也確實不完美——但它是恢復權利和解決崩潰問題的現實且公平的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