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中央銀行(Bangko Sentral ng Pilipinas,BSP)已將投資於交易所上市股票證券的單位投資信託基金(UITF)之單一實體曝險上限從15%提高到20%。
然而,根據BSP總裁Eli M. Remolona, Jr.簽署的BSP第1234號通告2026年系列,這額外的5%曝險必須僅由投資於同一實體或發行人的交易所上市股票證券所組成。
中央銀行亦放寬了追蹤股票指數之UITF的曝險限制,允許其超過此20%上限,以符合指數成分發行人的實際基準權重。此前,上限為15%或發行人權重,以較高者為準。
然而,UITF對任何實體及其關聯方的合計曝險必須維持在基金市值的最高15%。
UITF由匯集自散戶投資者的資金組成,由信託公司或銀行信託部門管理,投資於證券、債務及股票等工具。
「信託實體(TE)應了解UITF對任何實體及其關聯方的合計投資,並應備有適當的工具和控制措施,以有效管理整體風險曝險,」BSP在新通告中表示。
BSP亦要求管理UITF的信託實體或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在曝險上限遭到突破時,於下一個銀行營業日通知BSP相應監管部門。
據中央銀行表示,通知須由信託主任或其同等職位人員簽署,並載明違規發生的時間、違規發生的經過,以及已採取或將採取的恢復合規措施。
與此同時,BSP表示,與按市值計算的投資變動相關的違規情況仍須在30天內報告,但所有其他類型的違規必須立即處理。
信託實體亦被要求在違規情況獲得糾正後通知中央銀行。— Katherine K. Ch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