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紐約比特幣訴訟正將一個奇特且可能具有重要意義的問題擺在法院面前:數千個休眠的自託管錢包能否依據州法律被視為無主財產?在提交給紐約州最高法院的文件中,一名以Noah Doe為身份的原告在聲稱花費逾一年時間尋找錢包所有者後,正尋求取得39,069個遭棄置比特幣錢包的合法所有權。
這份於2026年5月1日提交的文件,將一個原本可能只是區塊鏈奇聞的事件,轉變為一場真實的財產法律之爭。Doe表示他透過自行開發的演算法發現了這些錢包,依據遺失財物法向紐約市警察局(NYPD)報告了發現結果,並在提起訴訟前進行了長達一年以上的外展聯絡程序。
此案的核心是一個簡單卻意涵深遠的主張:在發出通知、期限屆滿及移除程序完成後,剩餘的39,069個比特幣錢包均無任何回應,現已成為本訴訟的標的。訴狀請求法院作出宣告性判決,確認Doe及其受讓公司ABC Company與XYZ Company擁有這些錢包及其中的資產。
Doe依據《紐約州個人財產法》第7-B條,在紐約州最高法院提起本案,該法律框架通常與遺棄或拾得財產相關。
這正是本次紐約比特幣訴訟的獨特之處。它並非以盜竊案或損害賠償請求的形式提出,而是請求法院宣告Doe連同ABC Company和XYZ Company,已成為39,069個遭棄置比特幣錢包及其中所有資產的合法所有人。
文件說明訴訟於2026年5月1日提起,將這些錢包描述為已被棄置,並主張在尋找合法所有者的努力失敗後,所有權應依法律運作方式轉移。
此案的意義遠超過一個原告和一批錢包本身。若法院認定休眠的自託管比特幣可納入傳統遺棄財產框架,將可檢驗舊有財產規則如何適用於存在於交易所之外、且不受直接機構託管的數位資產。
根據訴狀,Doe使用自行開發的演算法發現了這些錢包,他表示該方法識別出看似休眠且符合其棄置標準的錢包。
他隨後依據遺失財物法將發現結果報告給NYPD,將這一加密貨幣發現與既有的法律程序相連結,而非將其視為純粹的鏈上事件。
區塊鏈證據與鏈下法律程序之間的這道橋梁,是本糾紛中最引人注目的部分之一。比特幣錢包由私鑰控制,而非由傳統登記冊中的帳戶名稱控制。因此,本案不僅關乎遺棄的比特幣錢包,也關乎當所謂財產存在於去中心化系統中、而尋回工作卻透過州法律進行時,法院是否會承認拾得者的主張。
所有權問題之所以重要,在於訴狀的核心在於控制、通知及法律上的棄置,而非傳統的書面記錄。在實務上,這使得比特幣錢包所有權比一般遺失財產索賠更難解決,尤其是當資產存於自託管中且沒有所有者出面主張時。
Doe表示他在提起訴訟前,花費了逾一年時間尋找這些錢包的合法所有者。
訴狀所列出的時間線異常詳細。在發現的42,001個錢包中,2,932個在外展聯絡程序後被移除,剩餘39,069個錢包仍存在爭議。
文件指出,於2025年6月透過OP_RETURN向每個已發現的錢包發送了通知,該鏈上訊息將持有者引導至棄置通知,並為其提供了主張所有權的途徑。
公告通知期隨後持續至2025年10月10日。
根據訴狀,在該程序結束時,剩餘的39,069個比特幣錢包均未採取任何行動,而這些錢包正是目前紐約比特幣訴訟所涉及的標的。
對於試圖了解本案重要性的讀者而言,這一順序至關重要:
這次外展聯絡行動也是Doe法律論點的核心。訴狀並非僅聲稱這些錢包年代久遠或處於非活躍狀態,而是指出已採取措施通知所有者,但這些努力未能為剩餘錢包引來任何索賠。
本糾紛的影響超越比特幣錢包所有權本身,因為它提出了一個問題:現行紐約財產法是否能夠延伸至涵蓋以自託管方式持有的休眠數位資產。
這個問題可能同時引起律師、加密貨幣投資者和企業的興趣。自託管錢包是加密貨幣核心設計最清晰的體現之一:用戶直接持有資產,中間無需銀行或交易所。但當錢包看似已被棄置且沒有所有者出面時,這種結構本身也可能引發棘手的法律問題。
這正是紐約比特幣訴訟超越新奇事件的地方。它將法院置於一個需要裁定的位置:區塊鏈上的不活躍狀態、失敗的外展聯絡努力,以及拾得者的報告程序,是否足以支持第7-B條下的財產主張。
對於加密貨幣行業而言,本案可能成為未來圍繞休眠錢包、遺棄數位財產,以及鏈下法律如何處理鏈上證據等爭議的參考依據。就目前而言,眼前的爭論較為具體但仍屬罕見:Doe及其受讓人ABC Company和XYZ Company能否說服紐約法院,使其相信39,069個遭棄置的比特幣錢包在法律上屬於他們所有。


